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阶段,“十二五”时期依然面临经济快速发展与节约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、污染物排放的双重压力。节能减排形势严峻、任务艰巨。要坚持把节能降耗、减少污染物排放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、产业优化升级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。
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,以“绿色发展、循环发展、低碳发展”为主线,逐步加大非资源型经济规模;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,以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,抓好存量的改造升级和增量的示范带动作用;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,创新机制、加大力度,综合运用行政、经济、工程、技术等手段,充分依靠市场机制,确保完成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。加快研究和制定新形势下节能减排政策措施,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,积极探索控制二氧化碳排放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。
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,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、监测和评价考核体系。加强对煤炭、电力、钢铁、有色、化工、建材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,引导企业积极采取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,加大对节能技术推广和示范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。加强节能减排监察队伍建设,建立健全节能监察机构,尽快形成国家、省(市、自治区)、县三级节能监察管理体系。
大力发展循环经济,促进清洁生产。在工业、农牧业、建筑、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,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,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重点项目。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利用优惠政策,严格水资源保护,加强水资源节约。
重视碳汇价值,推进低碳经济合理有序发展。在“十二五”期间,应积极发展低碳经济,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。摸清碳汇资源家底,建立低碳试点示范基地,探索碳汇评估核算和交易途径,使碳汇价值有形化、货币化、市场化。
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责任主体作用。引导高耗能、高排放企业积极参与自愿碳交易和自愿污减排,加大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扶持力度。
探索促进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,推进合同能源管理,加快节能服务业发展。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是“十二五”期间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,加大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力度,在钢铁、有色、电力、化工等行业组织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和发挥企业主导作用,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,积极发展风能、太阳能等新能源,加强智能电网建设,以解决绿色能源输送通道问题。
建立节能降耗、污染物减排治理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,从根本上解决节能减排资金短缺问题。一是国家加大资金投入,各级政府应从征收税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节能减排。二是完善落实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和合同能源配套政策,协调银行落实资金。三是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,并鼓励环保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。